{{ $t('FEZ002') }} 教學組|
「2023年臺灣台語、客語漢詩吟唱競賽」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駐校藝術家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辦理112年度駐校藝術家實施計畫成果審查及成果發表會,請尚未繳交成果報告之學校,於112年10月31日(星期二)前將已執行之成果報告紙本免備文逕送本局特教科, 電子檔(word檔及pdf檔)請寄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。
三、本計畫務必於112年度執行完畢,經費核銷說明如下:
(一)公立學校經費已全數核撥,本案採就地審計,原始憑證 留校備查,並於112年12月8日(星期五)前將實際支用明細表免備文逕送本局辦理核銷,餘款須移回。
(二)私立學校請於112年12月4日(星期一)前檢附領據、原始憑證及原始憑證登記表逕送本局辦理經費核撥銷事宜。
四、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駐校藝術家實施計畫成果報告撰寫說明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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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1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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